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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监察室:37591079 监察室主任:37591078 电子邮箱: tyj_j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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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2003年7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中山市召开了全省社区群众健身活动现场会。会上,广东省人民政府许德立副省长提出“把中山市经验变成全省全民健身工程的指引”的指示。根据许德立副省长的指示精神,我们派员多次深入中山市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中山市体育局领导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并将中山市的经验归纳整理,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五易其稿,终于完成了《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指引》(简称《指引》)一书的编辑任务,可喜可贺。
中山市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粤发[2003]1号),全面实施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健身运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区群众健身活动的发展。尤其近年来,他们在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下了大力气,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实现了市、镇、村三级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网络,促进了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充分体现了社会性,展现了地方特色。概括起来主要是:
体育理念的发展,要随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形成新的思路;
体育设施的建设,要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而寻求新的突破;
体育活动的组织,要随着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发展要求而构建新的服务体系;
体育经费的投入,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开创新的局面。
中山市全民健身工作已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举办、全民参与”的崭新局面,闯出了一条新路,走出了一条好路。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对推动我省社区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值得大力推广,也是值得各地学习的。
本《指引》简要地概括了中山市经验的一般内容、程序、要求和做法,又突出了中山市在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的探索和创新,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构建社区体育服务体系的一本好书。希望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社区群众健身活动,打造出自己的品牌,树立起自己的亮点,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从而创建出更多的“群体精品”,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发展,建设体育强省、文化大省,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广东省体育局局长 杨迺军
二OO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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