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的广东,在开展近代体育运动中,部分学校在某些项目上出现优势,形成特色。如真光女中的垒球、排球、田径,培英中学的排球,培正中学的篮球、排球,南武中学的田径、排球、足球,省立女子师范学校的排球,在建国前的省运会、全运会和远东运动会上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当时这些学校虽未被命名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但堪称具有特色体育项目的学校。
建国后,有些学校根据体育教师的特长,场地设施的条件,重点开展一两个项目进行普及和提高,培养优秀运动员,逐步形成学校体育传统项目。
1959年,广州市体委拨款8000元给教育局,由教育局转发给开展体育有突出成绩并多年保持其成绩的一些中学开展重点项目,亦即传统项目。1963年全省普遍建立了学校运动队,进行经常性训练。
1965年,开展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仅广州市就有134所,其中小学88 所,中学46所,项目有篮、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跳水、体操、围棋、武术11项。“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点工作受到了冲击。到1973年才逐步恢复。同年3月26日,省革委会批转省教育局、
体委《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各学校应根据自己的条件、特点,建立单项或多项班、级、校代表队。注意选择一两个项目,进行重点训练形成自己的传统项目。”1974年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增至271所,其中小学200所,中学71所。由于体育教师不足,影响训练工作。1975年经过整顿,缩减至147所,其中小学96所,中学51所。
1979年10月,国家教委、国家体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同年,广东省各市、县有一批中、小学根据学校的传统建立了运动队,注意抓好传统项目的提高工作,并与业余体校挂钩,成为某一项目的基层训练点。
1980年初,全国体工会议提出,要大力恢复和加强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体育活动,认真抓好基层训练点,全国要有1%的学校纳入重点项目业余训练的布局。随后举行的广东省体工会议提出了加强传统校体育活动的意见。3月底确定篮、排、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和体操等7个项目为广东省中、小学校重点项目,选择117所中、
小学校作为广东省第一批传统项目的试点学校,由省体委和教育厅共同下拨专款给予支持。各地自办了一批传统项目基层训练点。1981年正式命名104所中、小学校为广东省第一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广东省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的布局,按以下原则安排:(1)从广东省已有传统、群众喜爱和全国中学生比赛相应对口的项目中,选出7个项目先开展;(2)本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对有较广泛群众基础的“三乡”(台山、梅县、东莞),在试点中增大比例;(3)对经济文化发达、原来基础较好的地区,分布的试点多安排一些;(4)从项目的年龄需要考虑,如游泳、体操、乒乓球主要在小学开展,篮、排、足球、田径主要在中学开展。
确定为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要求做到领导重视,体育组织健全,师资力量较强,建立班、级、校代表队,有一定训练时间,有竞赛制度,有必要的场地器材。经过检查,根据各地验收结果和广东省实际出发,决定保留篮、排、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等6个项目。
1982年,省体委、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学校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点建设经验交流会,对省办的104所,地、市、县办的473所传统项目学校,进行检查评比,有40所取得良好成绩的中、小学受到奖励。同年8月20~26日在顺德县举行全省传统校乒乓球比赛。
1983年,省体委、教育厅决定发展第二批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至此,省级传统校已发展到132所。同年传统校上送省、市优秀运动队的后备人才64人,上送省、市中心体校97人,考上体育院、校161人。肇庆市广东肇庆中学、普宁县第二中学、广州市沙面小学、中山县石岐镇第九小学和谭经天等20名体育教师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983年省重点中学和省田径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运动会于7月26~29日在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举行。
1984年,传统校的工作有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省132所传统校上送县、地、市级体校935人,上送省、市中心体校157人,上送省、市优秀运动队73人,考上体育院、系和师范体育班262人。在全国传统校“萌芽杯”、“幼苗杯”足球比赛中,梅县市丙村小学和梅州中学分获冠、亚军。番禺县仲元中学、台山县第一中学、
海南文昌中学、 梅县丙村中学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单位。1984年全省传统校足球比赛于7月22~28日在五华县举行。
1985年省传统校篮球、游泳比赛分别于7月12~22日和7月17~20日在清远市和英德县举行。省重点中学、省田径传统校田径运动会于7月21~24日在广州市华南师大附中举行。省、地、市、县普遍组织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和评比。全省共有37所学校被评为省传统校先进单位。肇庆市广东肇庆中学、东莞市石龙中学和番禺县仲元中学、澄海县澄海中学被评为全国田径传统先进学校;广州市沙面小学和高要县金一乡小学被评为全国游泳传统校先进单位。高要县金一小学还获得“霍英东发展体育事业基金奖”。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各级传统校770所(其中省级132所,地、市级97所,县级541所),学生15.1万人。
根据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的精神,省每年组织检查,3年组织一次验收并调整布局。为保证办校质量,每次调整命名数量递增15%左右。1986年9月,省体委、教育厅组织部分地、市群体科长开座谈会,检查调整省级传统校,并重新进行布局和命名。命名传统校的条件是:(1)学校领导重视;(2)体育科组得力;(3)群体活动普及;(4)训练工作健全;(5)校队管理严格;(6)输送人才多,运动成绩显著。调整后省级传统校增至151所,包括8个项目(增加体操、武术两个项目)。这批传统校中有123所城镇学校,占总数的81%。随后各地、市也调整了布局。同年,东莞市莞城镇中心小学(游泳)、潮州市金山中学(田径)、海南中学(田径)、揭阳县华侨中学(篮球)、吴川县第一中学(足球)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单位。东莞市莞城镇中心小学在全国“游泳之乡”传统校小学生游泳赛中,获团体冠军。
1987年,全省各级传统校共有776所,其中地、市级236所,县级244所,参加传统项目训练的学生2.5万人。 同年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单位的有:广州市后乐园街小学(足球)、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田径)、高州县第一小学(乒乓球)、台山县第一中学(排球)、潮州市金山中学(田径)。
1988年,省体委、教育厅联合对省级传统校进行评估检查,共评估了 122所学校(占总数的90.37%)。经过评估,优秀级有89所(占被评估学校的73%)
,良好级25所(21%),及格级7所(6%)。同年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单位的学校有:湛江市二中(田径)、郁南县西江中学(田径)、兴宁县二中(足球)、普宁县二中(篮球)、广州市越秀区惠新西街小学(体操)。据统计,1984年至1988年,省级传统校向省优秀运动员集训队、“八一”体工队输送了198名运动员,向省体校输送了288名学员,向体育院、系和普通大学的高水平运动队输送了874名学生。
在六运会上,广东代表团中有29名运动员是传统校输送的,共获金牌11枚。
1989年举办了全省传统校游泳、篮球、体操、武术、女子足球和“雏鹰起飞”等6项比赛。
1990年2月7日,省体委、教育厅颁布《关于命名体育传统学校的通知》,重新命名了省级传统校(共140所,见附表)。同年,有市级传统校472所,县级880所,乡镇级1101所。各级传统校受训学生65239人。
同年被评为全国传统校先进单位的有:揭阳县华侨中学(篮球)、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田径)、台山县一中(排球)、兴宁县一中(足球)、高州县高州中学(田径)。据1986年9月至1991年底统计,各级传统校为省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471人,为省、市中心业余体校输送学员476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