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的意见
(粤体群[2002]20号 2002年3月11日)
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创建“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把抓好这项活动当做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省先后有三批共38个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为“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他们在组织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办法和管理模式,因此,我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很不平衡,创建和管理工作与我省社会经济和体育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就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江泽民总书记在北京视察工作时强调指出,提高国民素质的工作要从青少年抓起。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的有力措施,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丰富青少年健身活动,提高健身品味,增强体质健康的有效途径。对执行《体育法》、《教育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青少年的体质、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竞技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这个高度来认识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的重要性,并着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来。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创办的一项新兴事物,它体现了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作用。目前,针对我省各俱乐部基本尚未注册登记成为合法的组织机构,设立法人代表的实际情况,省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同时,要求各单位尽快到当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成为合法社团组织,设立法人代表。各单位要成立俱乐部工作领导小组,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和兼任俱乐部领导职务并真正负起责任。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的领导,协同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对尚未建立组织机构的要督促其抓紧成立;对已成立组织机构的,俱乐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以保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规章制度。俱乐部的组织形式打破了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形成了网络化管理局面。为此,要理顺俱乐部与当地政府部门、协会、运动队和学校等单位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方法、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益和效率。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本俱乐部章程,俱乐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养成按章办事,按制度管理的习惯,使俱乐部工作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四)建立会员制度。按规定要求,目前国家分两年给予俱乐部扶持资金,两年后经费由俱乐部自行筹集。因此,能否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自我运作,是俱乐部能否生存发展的一个新课题。为保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持续发展,各俱乐部本身除了要增大经费的投入外,可采取集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的形式,筹集经费做到以“部”养“部”。为此,各俱乐部必须大力推行建立会员制度,打响“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个品牌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以较优惠条件吸引广大青少年加入到俱乐部中来,在学校创办的俱乐部,招收会员要立足本单位,面向社会;在场馆、协会组织创办的俱乐部,要立足本区域,面向全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好收费标准,通过收取适当的费用,保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五)狠抓队伍建设。俱乐部的指导员(教练员)是科学训练的探索者和实践者,指导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训练的积极性。因此,要把提高指导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视对他们的再教育;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各级培训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组织宣传,广泛发动
任何一件新生事物的产生,要融入社会,就必须要通过媒介的大力推介,从而使人们了解它,支持它。各有关单位要重视抓好宣传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开展活动,组织比赛等手段和方法进行宣传,要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要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积极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密切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组织采访和报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扩大体育彩票的影响。各地要增加对青少年体育活动宣传报导工作在整个体育宣传中的比例。
(二)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青少年体育比赛、夏令营等活动;设计和确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会徽,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编写多种指导青少年健身的图片资料、电化教育宣传片,出版各种青少年体育宣传画册;积极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要充分利用好“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块无形资产的牌子,大力宣传它的公益性,要精心组织和策划一些形式新、范围广、规模大、影响好的青少年体育活动。通过活动宣传俱乐部,通过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并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各界来支持国家创办的俱乐部,保证俱乐部的持续发展。
三、采取措施,狠抓活动
青少年体育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各自的特点,以“二个面向、一个合作”来组织开展青少年各项体育活动,使俱乐部在两年内进入良性循环。
(一)面向社会抓培训。社会是体育俱乐部的依托,俱乐部的工作必须面向社会。要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抓住中学生放假从学校走向社会契机,积极开展和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项目培训班,广泛吸纳周边青少年参加俱乐部活动。培训班要配备专职(兼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加强教学和管理。同时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特点,不断创新活动项目和内容,以适应不同层次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面向学校抓活动。活动是体育俱乐部的主要形式,多组织活动才能体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生命力。俱乐部要与教育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积极向各中小学校广泛宣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内容、形式和要求,让他们了解俱乐部、参与俱乐部的活动。通过与学校合办体育夏令营、派教练协助学校开展各种体育项目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
(三)与街道、社区密切合作抓活动。俱乐部的任务是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使他们通过参加俱乐部的活动能掌握健身的知识和技巧,增强体质;各俱乐部要坚持对周边街道、社区、学校青少年学生实行优惠开放,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并加入俱乐部成为正式会员,逐步壮大俱乐部。俱乐部要实现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把校外体育活动站建到街道、社区活动中心,实行横向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建成条块结合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体系。
(四)要根据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以新的组织形式,新的健身内容、方法,创新的体育健身项目,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占领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
(五)要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各俱乐部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积极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每年要组织举办二至三次单项比赛或一次综合性比赛活动;会员单位多的俱乐部也可以搞一些单个项目的周末比赛;同时还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以俱乐部名义组织会员参加城市之间、俱乐部之间的比赛,调动青少年的积极性,通过比赛和交流丰富俱乐部的活动内容。
四、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项新的群众体育组织形式,尚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各单位要在实践中,不断开动脑筋,大胆探索,总结经验,摸索出一套有利于俱乐部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并不断升华到理论上来,努力为体育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各地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俱乐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俱乐部要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备案。省体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并开展评先表彰活动。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评估成绩优异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如仍不合格取消命名。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汰,以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