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办法
(粤体群〔2003〕42号 2003年5月8日)
一、建设数量、选址、名额分配原则
(一)第二批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建设数量为10个。
(二)“全民健身广场”选址以当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全民健身广场”建设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和城市建设规划,群众体育工作基础扎实的市,为建设对象。
(三)第二批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名额分配原则,在兼顾区域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建设项目集中、建设项目规模大,且能在规定工期内竣工的市。
二、建设定位及原则
(一)“全民健身广场”是对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的发展和延伸,是为更好地树立体育彩票的社会形象,增加群众健身实施建设亮点,服务群众健身需要的新举措。是体育彩票的又一形象和品牌工程,它将成为特征鲜明的群众健身标志性场所。
(二)“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将坚持综合性、多功能。其建设定位为: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档次较高、面向大众。
三、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
(一)“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规模不少于2万平方米。健身广场可与体育场馆(室内健身馆)、游泳池(馆)等配套建设。
(二)广场须建连片8个以上便于群众健身的彩色水泥地标准篮球场、10张以上连片的室外乒乓球台(彩色水泥地面)、1个门球场,有休闲凳等项目活动场地。
(三)广场应安装25件以上适合不同人群的健身路径器材(健身器材下面铺塑胶垫地面),并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鹅卵石健身路径。
(四)第二批“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期必须于2004年10月30日前竣工。
四、投资金额
“全民健身广场”项目建设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其中每个“全民健身广场”省投入100万元,市投入400万元以上。工程建成验收后省才下拨款项。
五、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由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的全民健身广场,是“全民健身工程”的一部分。其名称统称为“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
(二)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工程开工和竣工时,应举行仪式,加大全民健身工程的影响。工程竣工后,各建设单位要制作统一 “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中国体育彩票资助”标志牌匾。安置在广场醒目的位置。
(三)“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可与体育中心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合理利用资源。
六、申报、审批
(一)由拟建“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的地级市体育局申请,并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政府主管部门对全民健身广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建设主管部门对全民健身广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经费批复、总平面图、初步设计图纸及设计概算;
5、广东省全民健身广场工程项目申报表;
(二)请各市体育局于2003年7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省体育局群体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省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批后,以文件方式通知有关市体育局,并与有关市体育局和受资助当地政府签定资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