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07年7—8月;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6岁组及男(女)子7、8、9、10、12、15岁组的个人赛和总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市所有组别合计(同市不同报名单位)报名人数不超出20人;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15岁组必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岁组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岁组必须是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9岁组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8岁组 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岁组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岁组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用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75分钟包干用时。 (三)低龄组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的办法。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获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二)团体成绩计算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报名表(附件一),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 (二)逾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三)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于赛前一天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报名费和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点击下载:附件:一、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报名表 二、象棋业余等级标准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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