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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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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8月中下旬; 地点: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网球场。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 三、竞赛项目: (一)身体素质测试: ①30"海宁步法跑;②立定跳;③原地后掷实心球(1公斤);④60米跑;⑤一分钟双摇跳绳。 (二)比赛: 甲组:男(女)子团体、单、双打; 乙组:男(女)子单、双打。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6名(每组男、女各4名)。 (二)年龄规定: 甲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四)各队引进的参赛运动员(不包含已被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吸收的运动员)不得超过该队各组别正式参赛运动员人数的30%。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身体素质测验积分占单项个人总分比例30%,比赛名次比例占70%。两项积分之和决定最后名次。 (三)单项采用淘汰附加赛。每场比赛均为三盘二胜制,每盘均实行平局决胜制。团体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四)弃权处理办法: 1、凡报名抽签后无故弃权者,全部费用自理,并罚款200元,交竞赛竞委会。 2、因伤病不能参赛,须有大会医生证明,经裁判长同意,否则作无故弃权论。 (五)赛前一天为身体素质测试时间,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比赛用球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奖励办法根据规定,另行通知。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将网上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或传真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联系人:吕 璇 、孙天华,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邮编:510056)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报名时,必须注明运动员出生年、月、日,各年龄组按技术水平高低排列报名。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八、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和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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