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竞赛时间:待定 竞赛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 1、长拳全能一项(规定+自选) 2、南拳全能一项(规定+自选) 3、太极拳全能一项(42式+自选) 4、刀术+棍术全能一项(自选) 5、剑术+枪术全能一项(自选) 6、自选南刀 7、自选南棍 8、自选太极剑+42式太极剑全能一项 9、集体项目一项(内容不限,必须配音乐) (二)乙组: 1、长拳全能一项(规定+自选) 2、南拳全能一项(规定+自选) 3、刀术+棍术全能一项(自选) 4、剑术+枪术全能一项(自选) 5、自选太极拳+自选太极剑一项 6、集体项目一项(编排形式不限,必须配音乐)内容包括: ⑴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⑵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 ⑶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⑷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扫腿)。 ⑸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 ⑹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甲、乙组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92年出生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限报1人。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规定套路选用最新国际竞赛套路。运动员必须选报拳术系列,选报器械项目比赛按所报拳术系列类报。乙组运动员选报南拳、太极项目者可任选一项全能器械比赛。 (四)甲、乙组运动员参加长拳、南拳、太极拳项目的比赛每队每项男、女不能超过2人。 (五)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队伍,各队甲、乙组应派出男、女各3名运动员参加(1、3人以下不得参加比赛;2、新地毯18M×12M场地内进行演练)。 (六)太极系列、长拳拳术项目可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不予评分)。 (七)省队集训的适龄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省队正式转正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单位参赛,不占原单位名额。 (八)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各单项、全能、集体项目赛。 (二)集体项目演练时间不能少于3分钟,每不足时间0.1至5秒,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1分,6至10秒扣0.2,依此类推。每少一人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分。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甲组自选套路动作难度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时,最多只能选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和3种连接难度。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五)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六)乙组动作难度不作具体要求。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集体项目录取前8名。各全能项目、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二)各项目报名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则如数录取。各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三)确定团体名次方法:每队按甲、乙组各单项、全能项目、集体项目所获名次分相加,即为团体总分,高者列前。 (四)单项、集体项目、团体总分相等时,按规则十八条执行。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设“优秀裁判员”,给予奖励(评选办法另定)。 (六)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仲裁主任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级别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网址:www.gdsports.net),报名后打印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评分表一式三份寄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联系人:孙豪、陈增荣;电话:020-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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