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
|
|
|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8月16日—20日; 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 三、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乙组:男(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丙组:男(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每组男、女各1名,运动员24名(每组男、女各4名)。团体赛必须有一名直拍打法的运动员上场,且参赛运动员在团体和单项比赛中,其打法必须保持一致。 (二)年龄规定: 甲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四)各队引进的参赛运动员(不包含已被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吸收的运动员),不得超过该队各组别正式参赛运动员人数的30%。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协审定的2004-2005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男、女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五场三胜)的比赛方式进行。 (三)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四)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五)单打、双打比赛均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六)比赛用球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奖励办法根据规定,另行通知。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将网上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或传真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联系人:吕 璇、孙天华,联系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邮编:510056)和广东省乒乓球管理中心(联系人:肖永恒,联系电话:020-87351502,传真:020-87351823,地址:广州市大通路28号,邮编:510100),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八、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和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九、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
| 上一篇: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