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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7-5-8 14:25:58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竞赛日期:待定
竞赛地点:惠州市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古典式:
少年甲组:50kg  54kg  58kg  63kg  68kg  74kg  85kg   +85kg
少年乙组:42kg  45kg  50kg  56kg  62kg  68kg   68-75kg
(二)男子自由式:
少年甲组:50kg  55kg  60kg  65kg  70kg  76kg  80kg  85kg +85kg 
少年乙组:38kg  42kg  47kg  50kg  56kg  60kg  63kg  70kg +70kg
(三)女子自由式:
少年甲组:45kg  48kg  51kg  55kg  59kg  63kg  67kg  72kg
少年乙组:44kg  48kg  51kg  55kg  59kg  63kg  67kg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男子古典式:
少年甲组:1990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2、自由式摔跤:
少年男、女甲组:1990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男、女乙组: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医生1人,男、女自由式和古典式教练各1人。
(三)每单位可报男、女自由式和古典式各12人,每级别最多可报2人,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省队集训的适龄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省队正式转正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单位参赛,不占原单位名额。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保险证明和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医院健康证明,一旦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六)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摔跤服出场比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级别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如该级别不足8人(含8人),则如数录取)。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总分计分办法依照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累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裁判员”,给予奖励(评选办法另行定)。
(四)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仲裁主任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级别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网址:www.gdsports.net),报名后打印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联系人:孙豪、陈增荣,电话:020-83810377,传真:83828845)和承办单位。报名表必须按网上报名要求填报,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运动员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三)各单位于报到当天晚上八时前将最后确定参赛级别表格交大会编排组,逾期作弃权论。
八、赛风监督委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九、经费:
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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