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最新新闻

你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广东省业余训练文件汇编>正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及其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6-10-14 19:17:55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粤教职[2003]104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省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粤府[2001]9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我们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及其评估实施细则(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原则
  (一)既注重办学基本条件,更注重办学方向和质量效益,特别是注重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市场需求,服务地方经济,以及骨干示范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二)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目的。
  (三)《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中的办学方向和质量效益(即第二条)、办学规模(即第五条)、校园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即第六条)等4项为必达标准。
  (四)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保持5年以上的相对稳定。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报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进行自评,然后由主办单位和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申报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提供如下材料各一式5份:
  (一)加具主办单位和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意见的申请报告;
  (二)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
  (三)《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附件3);
  (四)《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表》(附件4);
  三、评估时间安排
  申报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自评工作完成之后,经主办单位和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今年10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评估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
     2、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实施细则
     3、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
     4、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责任编辑:

上一篇:附件1:    广东省体育类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

 

打 印】【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