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是:
关于印发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项目评分办法、标准及评分通知
体群字[200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 经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现将《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标准及评分》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和标准并结合实际,组织研制本省的评分细则。从2003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将每4年评选命名1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 2、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 经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现将《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标准及评分》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和标准并结合实际,组织研制本省的评分细则。从2003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将每4年评选命名1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 2、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责任编辑:
【打 印】【返回顶部】【关闭窗口】